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努力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定期走访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成长状况,开展谈心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惑与困难。
2.参与学生寝室管理,引导他们遵守学院各项公寓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学生按照文明寝室创建标准,认真做好卫生、安全、纪律等工作,争创文明寝室。
3.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发挥学生特长,提升其综合素养。
4.积极做好问题排查、疏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学院分管领导反映,并探讨解决办法。
(二)工作要求
1.深入寝室每月不得少于2次。
2.每学期开学前、毕业生离校期间由辅导员安排分管领导、班主任集体下寝室,了解学生到勤状况及毕业生文明离校情况。
3.发生突发事件时,辅导员、班主任应随时下寝室,及时处理问题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4.深入寝室要有工作记载,每月将相关材料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5.学院将辅导员、班主任下寝室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教师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