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理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4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质量,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理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复试质量。
三、招生指标与调剂政策
(一)招生指标
1.依据甘肃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执行。我院化学学硕指标13人,制药工程专硕指标13人,应用统计专硕指标22人。现已接收推免研究生6人(化学学硕4人,应用统计专硕2人)。
2.化学学硕、制药工程专硕、应用统计专硕具体调剂信息根据批次另行通知。
(二)调剂政策
1.须符合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1.5。
(三)调剂注意事项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报考外单位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四、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从研招网后台下载调剂考生数据、照片、学历认证数据、违规数据等,用于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考或调剂条件。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准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2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将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右半幅“考生须知”和“特别提醒”部位,三者一起彩色扫描或高清拍照)。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将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右半幅“考生须知”和“特别提醒”部位,二者一起彩色扫描或高清拍照);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视频)。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
(1)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
复试期间,考生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则上均通过网络办理、提交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考生在入学报到时补交原始纸质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
学院尽量避免考生不必要的流动,要求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均可通过网络委托办理。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必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于2022年5月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考生政治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答题纸格式(模板)等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请各位考生将材料打包好后上传邮箱:liurw@gsau.edu.cn,
应急电话:0931-7631212
五、复试
学院在复试工作中,采取“一平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
(一)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
调 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并同意复试的考生。
注:同等学力考生需修过3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
(二)复试形式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甘肃省疫情防控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全校各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其中笔试环节统一使用“钉钉”软件进行;面试环节统一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环节备用软件平台为“钉钉”软件。全程记录、录音、录像。
考生须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添加助理钉钉号,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为保证远程网络复试能够正常进行,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考生笔试及面试时,应进行双机位监控拍摄。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置摄像头和麦克风,能够保证视频、通话质量清晰)+智能手机,或2部智能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另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需提前安装相应浏览器及软件,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参阅“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助理钉钉号:zq2_zvb634oqf
备注信息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考试方式为开卷模式。
(1)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分值为100分,采用开卷形式;专业课考试时长90分钟。请考生按答题纸格式模板提前准备好答题纸,开考前进行检查。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
笔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注:主考和监考于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每个考场不得超过30人),复查考生信息,特别核对身份证照片和初试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考前1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试结束后,5分钟内学生将答题纸拍照上传于钉钉助理号,照片请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评阅试卷,复试结束后,试卷密封保存(打印版),录取后装入本人档案。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面试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建立题库,面试前,试题打印,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进行作答。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考生资格审查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面试时,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按复试表格的要求作好记录,助理当场收取。
面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复试科目
招生方向 |
面 试 |
笔 试 |
同力加试 |
化学学硕 |
4月3日 10:00-12:00 |
4月3日 15:00-17:00 |
4月3日 20:00-22:00 |
应用统计专硕 |
4月3日 8:30-9:30 |
4月3日 15:00-17:00 |
4月3日 20:00-22:00 |
1、化学学术型硕士笔试科目
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
同力加试:化学综合、仪器分析
2、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复试科目
统计学专业综合
同力加试:西方经济学、抽样技术
3、制药工程专业硕士笔试科目
有机化学
同等学力加试:化学综合、仪器分析
六、录取
(一)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35%+复试成绩×30%(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或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35%+复试成绩×30%(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按照入学总成绩排名确定。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入学总成绩分别计算排序。考生入学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先后顺序。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各学院要及时公布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5.依照有关规定,我校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入学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破格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报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入学报到时学院复核纸质体检报告。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
(五)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7月上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诚信复试。如发现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为保证网络远程复试能够正常进行,考生应按照要求配备相关硬件设备,并实现双机位拍摄。
4.考生须确保复试场地网络设备畅通,提前检查电脑、手机的摄像头是否清晰,麦克风能否正常收音和发音,电脑声卡驱动是否需要更新等,相关App或软件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确保复试正常进行;并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建议连接有线或优质WIFI网络,开启手机流量(4G/5G)作为备用网络连接,关闭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若使用手机设备,建议关闭手机自动锁屏,保证电量充足并接通电源后再进行面试。
5.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若复试当天约定时间,由考生单方面因网络、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复试或学院联系不上考生,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6.考生须提前布置好复试环境,避免选择背景杂乱、声音嘈杂的环境接受复试,要尽量选择独立、封闭、安静、背景干净、光线充足、不逆光的房间接受复试。背景可以选择一面白色或纯色的墙面;提前与家人、邻居沟通好,确保环境安静。此外,考生应尽量穿着干净整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复试。
7.笔试时,考生读题、答题均不得发出声音,查阅资料应尽量避免出声;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保证答题环境无杂音,以免干扰其他考生答题;考生如对试题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进行解答。
8.复试期间不得携带或使用除复试需要以外的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面试、笔试前,应将摄像头360度环视场所一周,保证视频区域内无其他人员等;复试时,必须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视频区域不允许出现其他任何无关人员,答题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及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9.考生面试抽取试题后,读题不得发出声音,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用笔作记录,不得拍照,不得外泄内容。
10.面试期间如遇临时掉线,重新连接后,重新抽取试题或专家重新进行询问。
11.复试全过程无间断录音录像,资格审查贯穿复试工作全程,若发现舞弊等不端行为,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12.软件平台系统对笔试、面试的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考生不得对试题进行拍照、截屏,不得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截屏,不得将复试内容告知他人或通过网络传播。在复试过程中或后期对复试过程进行视频回放时,一经查实考生违规操作,则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3.不论何种原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学院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1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咨询与监督
监督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理学院(0931-7631211)、研究生院(0931-7631774)
监督邮箱:chenyj@gsau.edu.cn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4室、格物楼10楼1016室
九、其他
本方案由理学院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及甘肃农业大学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甘肃农业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执行。
附件:1.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应急预案
甘肃农业大学理学院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