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精神,决定对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为切实做好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同时满足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审核发放程序
申领毕业生需填写《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低保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2016年发放低保金记录等材料原件;身体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残疾证原件。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请务必于2016年5月3日之前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报送甘肃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省财政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高校,由学校负责在学生离校前将资金支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三、相关要求
为了保证资金顺利到账,《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必须填写申请人本人的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银桥支行的储蓄卡号。
附件:甘肃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就业中心
2016年4月19日
附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