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特殊学生群体创设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促进每名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我院“特殊学生”的跟踪教育工作机制,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关注和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时化解学院“特殊学生”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达到建设和谐校园的目标。
二、领导小组
组长:唐占康
成员:杨定昕、刘雅楠、各班级班主任、全体导师
三、“特殊学生”的界定:
“特殊学生”一般指:有肢体、听视力、先天性疾病的学生;存在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的学生;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子女及孤儿;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学习困难、挂科多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本人或家人遭遇突发变故的学生;另外需要说明的特殊学生。
四、工作要求
1、每学期初,各班主任进行班级摸底排查,了解班内家庭不健全、违纪生、学习后进生、经济特困生和心理健康重点服务对象等特殊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学院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2、班主任、辅导员、导师要关注关怀特殊学生,经常找学生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帮助其转变,并做好每次谈话记录,在班主任例会上汇报具体情况。
3、班主任、辅导员、导师在与特殊学生交流谈心的过程中,要以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为前提,对于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事情一定要严格保密。
4、对于遇到突发变故而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5、当遇到严重心理障碍、遭遇突发变故而导致严重心理创伤、有严重心理危机倾向等情况的学生,非专业老师难以处理的,请及时上报学院或校心理健康中心。
6、学院建立“舍长——班干部——班主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舆情信息体系,保持24小时通讯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