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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办法

2021年09月26日 17:28  点击:[]

为了落实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搞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负责组织、落实。

二、责任分工:

1.学院领导:不定期抽查宿舍,并指导本人联系班级的宿舍管理工作;

2.辅导员:“进公寓”,不定期抽查宿舍,指导学生会生活部(公寓自管会)开展公寓检查,管理、发布宿舍检查结果;

3.班主任是班级学生管理、宿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经常深入本班学生宿舍,并联合相关班级共同组织好对本班学生宿舍的每日检查;

4.本科生导师通过到宿舍走访所指导学生,协助公寓管理;

5.学生应当认真遵守《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6.学生公寓自管会(学生会生活部)参与公寓的管理,组织宿舍的定期检查。

三、考核

1.学院通过组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宿舍进行考核。

学院学生会生活部每周组织1次定期检查;院领导、辅导员对宿舍的不定期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

2.对应当表扬的宿舍、违犯《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情况,应当最迟在次日通过学生管理群公布。当事学生可以向学院申诉。

3.检查结果由辅导员整理、保存,每4周向各班级书面反馈1次。

4.班级每日检查情况,以及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发现的违犯《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情况,由班主任酌情确定是否提交学院。

5.在学院检查中发现的,以及班主任、门卫、保洁向学院提交的违犯《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须对当事学生按《违犯<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情节及每项扣分标准》在“综合测评”中扣分。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一个学期内没有“1分”类的扣分、且总扣分少于5分的宿舍,可以申报“文明宿舍”。受表彰的“文明宿舍”,每名成员在“综测”中加学分。

2.综测成绩列班级后20%的预科生,2个学期的总扣分分别达2分以上,将综测成绩排名、公寓考评结果记入本人“转本档案”。

3.综测成绩列班级后20%的本科生,有2个学期的总扣分分别达2分以上,应将综测成绩排名、公寓考评结果记入本人“毕业生档案”。

4.一个学期内,班级的合计扣分达到20分,即认定该班主任工作不合格,并予以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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