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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十不准
2011-05-22 00:00
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三、不准私自留宿外舍人员。
四、不准经商做买卖。
五、不准聚众赌博、酗酒滋事。
六、不准贵重物品、钱物乱塞乱放。
七、不准无人或睡眠时敞门、开窗。
八、不准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
九、不准从窗口扔杂物、到污水。
十、不准传播淫秽书刊、杂志、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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