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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0-05-16 22:34  

 

甘肃农业大学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5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质量,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复试质量。

二、组织管理

理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1.学院领导小组

组长:赵有益

副组长:年

成员:陈映江 魏红梅 宋卫信 蒲陆梅 张美玲

2.复试监督检查

陈映江 魏红梅

三、招生指标与调剂政策

(一)招生指标

1. 依据甘肃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执行,现已推免研究生8人(化学学硕5人,应用统计专硕3人)。

2. 生物与医药(精细化工)专硕暂定接收调剂13人,应用统计专硕暂定接收调剂11人。

(二)调剂政策

1.总体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须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3. 生物与医药(精细化工)专硕调剂复试原则:优先选择本科专业背景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的考生。

4.应用统计专硕调剂复试原则:分类选择本科专业背景为统计学专业、经济统计专业、生物统计专业及计算机专业调剂考生。

5.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2

四、资格审查

(一)时间:

515日、516

(二)审查内容

学院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将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右半幅考生须知特别提醒部位三者一起彩色扫描或高清拍照)。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将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右半幅考生须知特别提醒部位二者一起彩色扫描或高清拍照);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含考生本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视频)。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

1)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必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复试期间由考生提供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开学报到注册时提交纸质原始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在62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考生政治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答题纸格式(模板)等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请各位考生将材料上传于 QQ邮箱:2568386295@qq.com

应急电话:0931-7631212

五、复试

(一)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符合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并同意复试的考生。

2.应用统计同等学力,需修过3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

(二)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的笔试环节统一使用钉钉软件进行;面试环节统一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全程记录、录音、录像。考生须在516日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复试环境,添加助理钉钉号,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1.为保证远程网络复试能够正常进行,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考生笔试及面试时,应进行双机位监控拍摄。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配置摄像头和麦克风,能够保证视频、通话质量清晰)+智能手机;或2部智能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另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

2.电脑和手机均须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苹果手机安装Safari最新版浏览器)和钉钉软件,此外手机还需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

3.宽带网络(建议有线网络、WiFi4G中至少准备2种);

4.选择独立、封闭、安静、背景干净、光线充足、不逆光的复试房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间内或进入房间。

5.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学院或学校研招办。

助理钉钉号:18893145253,备注信息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   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

1)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分值为100分,采用开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复试的批次分别组织教师命题(AB卷)、考试和阅卷,专业课、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为准,考试时长90分钟。请考生按答题纸格式模板提前准备好答题纸,开考前进行检查。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需要加试的考生及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

笔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注:主考和监考于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每个考场不得超过30人),复查考生信息,特别核对身份证照片和初试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考前1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试结束后,5分钟内学生将答题纸拍照上传于钉钉助理号,照片请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评阅试卷,复试结束后,试卷密封保存(打印版),录取后装入本人档案。

2.   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2)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3)面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

4)面试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建立题库,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前,试题打印到A4纸上,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题目进行作答。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考生资格审查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面试时,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按复试表格的要求作好记录,助理当场收取。

面试结束后2日内将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复试时间、复试科目

招生方向

同力加试

化学学硕

516

9:00-10:30

517

10:00-11:30

517

15:30-17:30

生物与医药

(精细化工专硕)

516

9:00-10:30

517

10:00-11:30

517

15:30-17:30

应用统计专硕

516

9:00-10:30

517

10:00-11:30

517

14:30-15:30

1.化学学术型硕士笔试科目

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

同力加试:化学综合、仪器分析

2.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复试科目

统计学专业综合

同力加试:西方经济学、抽样技术

3.生物与医药(精细化工)专业硕士笔试科目

分析化学或生物化学

同等学力加试:化学综合、仪器分析

4. 一志愿复试名单

姓名

考生编号

报考方向

初试各科目成绩

总分

现场联系人

政治

外国语

业务科1

业务科2

杨兰

107330620600808

化学

63

41

94

105

303

张老师

0931-7631212

苗景源

107330620600805

化学

56

40

98

123

317

甄晨波

107330620200810

化学

80

55

92

102

329

柳漆利

107330620600814

化学

76

45

119

133

373

万强贵

107330620600816

化学

69

46

131

129

375

贾晓楠

107330620600819

应用统计

67

66

71

130

334

 

六、录取

(一)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各组助理负责收集计算),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30%+复试成绩×30%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35%+复试成绩×30%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参加四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课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按照入学总成绩排名确定。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入学总成绩分别计算排序。考生入学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先后顺序。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学院公布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体检

考生在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报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入学报到时学院复核纸质体检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我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八、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入学总成绩、体检情况等信息),考生如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十、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诚信复试。如发现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为国家秘密,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复试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复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复试内容有关的言论。

4.面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双机位拍摄,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考官看到。

5.复试时必须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答题时必须正视屏幕,保证胸部以上及双手在镜头范围内。

6.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7.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若复试当天约定时间,由考生单方面因网络、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复试或学院联系不上考生,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8.面试期间如遇临时掉线,重新连接后,重新抽取试题或专家重新进行询问。

9.不论何种原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学院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十一、其他

1.本通知由理学院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及甘肃农业大学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

2.调剂录取至我院考生入学后按照学院相关办法进行奖励。

3.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研究生院(0931-7631774)、理学院(0931-7631211

监督邮箱:chenyj@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4室、格物楼101016

 

                                   甘肃农业大学理学院

                                                                                 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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